还打“假官司”?虚假诉讼起诉人休想“全身而退”( 三 )


采访人员: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存在哪些难点?
杨会友:一是发现难 。 虚假诉讼往往是经过事先谋划 , 精心伪造证据 , 然后在庭审中虚假陈述 , 不易被发现;二是调查难 。 检察机关虽然有调查核实权 , 但在实践中因缺少刚性保障 , 调查核实权只有在被调查对象愿意和主动配合下才能达到办案效果 , 其有效运用受到制约;三是惩戒追责难 。 虚假诉讼行为虽已入刑 , 但社会对虚假诉讼的危害性认识不够 , 行为人意识到虚假诉讼可能被识破后就申请撤诉 , 甚至在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后 , 个别法院仍然裁定准许撤诉或只作撤销原裁判处理 , 致使行为人逃脱民事或刑事制裁 。
李浩:虚假诉讼主要发生在民事审判案件中 , 但民事法官要确认正在审理的案件为虚假诉讼难度很大 。 此外 , 民事诉讼法明确要求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 法官也担心误把真实的诉讼作为虚假诉讼对待 , 会侵害当事人的诉权 。 防范虚假诉讼案件 , 需要借助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力量来应对 , 但是在实践中 , 不同司法机关对虚假诉讼概念和范围等存在认识分歧 , 有关机关协作查办虚假诉讼的配合衔接有时还不顺畅 。
采访人员:整治虚假诉讼该如何发力?
杨会友:作为检察机关 , 可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 聚焦民间借贷等重点领域精准监督 , 主动作为 , 将办案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 持续深化监督效果 。 加大调查核实力度 , 对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 , 要通过查询卷宗、询问当事人和案外人、调取银行转账、专业鉴定等方式对有关诉讼行为进行核实 , 并引导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工作 。 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惩戒和追责 , 通过提出监督意见和移送违法违纪线索 , 推动生效裁判的及时纠错以及对违法行为人的及时追责 , 实现民事惩戒和刑事追责“双管齐下” 。
李浩:法院应当把好防范虚假诉讼的第一道关口 , 对疑似虚假诉讼的案件 , 要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 , 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询问 , 慎重对待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作出的承认 , 在调解中查明案件事实是否真实 。 要建立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联动机制 , 通过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调研、案件研讨等方式 , 争取各方支持和配合 , 就虚假诉讼认定、惩戒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 。 此外 , 还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 , 解析司法机关成功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典型案例 , 强化公民守法守信意识 , 形成全社会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 。
【还打“假官司”?虚假诉讼起诉人休想“全身而退”】责任编辑:贾楠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