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轻微事故不撤被罚200元 提醒:这些事故才应该保护现场

本报讯(采访人员 方方)近日 , 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报警:在昆山市区朝阳路某路段 , 发生一起两车剐擦交通事故 , 无人员受伤 。
接警后 ,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 同时在电话中告知、指导事故双方 , 在“人未伤、车能动”的情况下 , 请自行拍照取证 , 将车辆移至路边不妨碍他人通行的地方 。 让人意外的是 , 事故双方却执意不肯移车 , 结果导致事发路段越来越拥堵 。
最终 , 昆山民警根据法律规定 , 对事故双方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 , 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 , 造成交通堵塞的违法行为 , 分别处以罚款200元 , 并对他们进行了法制教育 。
民警介绍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 , 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 , 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 , 交警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 , 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
因此 , 一旦在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 当事人应当迅速拍照取证 , 而后撤离现场 。 拍照前要打开汽车双闪提示灯 , 并在车后50-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 , 在确保安全情况下 , 进行事故现场拍摄记录 。
哪些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
需要注意的是 , 发生只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3.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 , 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 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4.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轻微事故不撤被罚200元 提醒:这些事故才应该保护现场】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发生轻微事故不撤被罚200元 提醒:这些事故才应该保护现场】7.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