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获赔超百万,整栋楼成被告!( 二 )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被告:无法接受判决结果
采访人员辗转联系上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电子厂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目前并不在广州,也对法院的判决并不知情 。
“为什么要我赔偿呢,这只狗跟我有什么关系呢?”这位负责人表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认为天台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上去 。并且涉事狗也不是自己的,他无法接受自己要承担赔偿责任 。
“事发当天是个星期天,我们都没有上班 。如果狗是我的或者是我把狗扔下去的,这都好说 。但是现在我真的想不通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他表示 。

判了!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获赔超百万,整栋楼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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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希望判决结果能得到执行
在拿到判决书的当天上午,张立清就赶着前往高铁站,乘坐列车回湖北 。因为父亲平日需要照顾瘫痪的母亲,所以家里少了一个经济支柱,一家人的开销都压在这个年轻人身上 。张立清一边努力工作,一边要顾及诉讼的事宜,一度非常焦虑 。
张立清一直盼着能拿到判决书,但是等到真的看到判决结果时,他并没有任何激动的感觉,只觉得一块石头落了地 。“因为没有钱,母亲再也没有做康复训练,恢复的并不好 。”张立清没有立刻把判决结果告诉家乡的父母,他想见到父母后再慢慢地和他们说 。
“我是希望判决最后能够执行得下来 。”张立清说 。
【判了!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获赔超百万,整栋楼成被告!】 原告律师表示,目前对判决赔偿担责认可,数额和承担责任人数不是很满意 。等家属思考后,再根据家属要求决定是否上诉 。(采访人员龙锟、李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