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哪些资金需要清退?条例来了!

2月10日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发布 , 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 , 非法集资是典型的“无照驾驶”行为 。 近年来 , 互联网成为非法集资滋生蔓延的重点领域 , 各种打着金融科技、金融创新旗号的非法集资不时冒头 , 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强 , 风险扩散速度更快、危害更大 。
《条例》强调 , 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 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
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范围不得包含“金融”等字样
根据《条例》 , 非法集资 , 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 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 ,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人 , 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所称非法集资协助人 , 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
《条例》指出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 , 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 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 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 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 。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 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 。 联席会议应当建立健全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 , 推动建设国家监测预警平台 , 促进地方、部门信息共享 , 加强非法集资风险研判 , 及时预警提示 。
同时《条例》明确 ,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 , 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 。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 , 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 。 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 , 应当保存有关记录 , 并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报告 。
“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有力化解 。 ”日前 ,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 各地果断查处了“团贷网”“善林金融”“信和系”“温商贷”等重大网络非法集资案件 。 2018年以来 , 全国共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案件1.5万余起 , 涉案金额1.1万亿元 , 一些积累多年的隐患得到稳妥化解 , 一批久拖未决的案件得以有序处置 。
哪些资金需要清退?
在处置方面 , 《条例》规定 , 经调查认定属于非法集资的 , 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责令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立即停止有关非法活动;发现涉嫌犯罪的 , 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 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
《条例》规定 , 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 。 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 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 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
其中 , 清退集资资金来源包括六方面:一是 , 非法集资资金余额;二是 , 非法集资资金的收益或者转换的其他资产及其收益;三是 , 非法集资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从非法集资中获得的经济利益;四是 , 非法集资人隐匿、转移的非法集资资金或者相关资产;五是 , 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六是 , 可以作为清退集资资金的其他资产 。
【非法集资哪些资金需要清退?条例来了!】银保监会上述负责人强调 , 根治非法集资是一项系统工程 , 既要打赢攻坚战 , 也要打好持久战 。 下一步 , 银保监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 严厉打击各类“无照驾驶”行为;抓住《条例》实施契机 , 落实各方责任 , 强化行政处置 , 推动关口前移 , 实现打早打小;强化科技赋能 , 加快搭建全国监测预警“一张网”;依靠群众群防群治 , 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推动形成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 , 加快消化存量 , 坚决遏制增量 , 有效管控变量 ,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