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二 )


(二)困难补助
学生困难补助是学校对遭受重大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使生活困难的学生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或重大情况相关证实等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查核实,报学校批准,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发放 。
(三)社会团体捐助
学校积极联系社会力量,拓展社会助学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善款用于学生资助工作;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到学校设立奖助学金,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相结合的资助网络,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四)个人捐赠
为完善资助体系,吸引、接受并鼓励校内外有爱心并有经济能力的人士对困难学生进行帮扶活动 。与受助学生零距离接触,了解他们的真实所需,既能“授之以鱼”又能“授之以渔”,帮助学生走出困境,学业有成 。
(五)勤工助学
学生在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
(六)创业补助
学校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补贴式创业启动资金,并提供一系列补助政策,如在我校大学生创业园区提供免费的经营场所及基础设施、免费创业培训等 。学生在我校创业享受国家相关补助政策 。
第八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治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详细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2022年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调档比例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录取时,视各省(市、区)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
3.照顾加分项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
4.专业录取:进档考生,均满意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有特别要求的省份,按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等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
(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
2.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3.照顾加分项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学府路739号
联系电话:0433-5033999
联系人:汲老师唐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此章程由吉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