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司讨要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三 )


公司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应该怎么办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 ,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加班的 ,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 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而且还强制加班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的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 , 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 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 , 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 , 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
【将公司讨要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法如何计算加班费才好一、劳动法如何计算加班费 (一)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 , 支付不低于 工资 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的支付基数: 对于计算加班费工资基数的工资标准 , 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 , 总结来有两种: 1、按照基本工资确定 。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报酬中的一部分 , 它是工作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 , 反映的是员工所在岗位或者所具备的技能中相对固定的价值 。采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支付基数的法律依据是劳办发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4条规定:“本条的“工资” , 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 。”实践中 , 大多数人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基本工资 , 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 , 似乎有点不公平 , 因此由出现了下面的一种方式 , 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2、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问题 , 一些省、市、自治区有自己的规定 。例如 , 在作者所在地 北京 就有特殊规定 。具体参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第四十四条 , “计算 加班工资 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 , 是按照以下原则: a、按照 劳动合同 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b、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 , 按照 集体合同 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c、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 , 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争议中加班费怎么要? 劳动者想要讨要加班费 , 必须提供证明有加班情形的 证据  , 然后走法律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者在超出上述工时后 , 可向单位提出“加班申请” , 这可以作为加班证据 。单位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费时 , 劳动者可以先向公司提出给付加班工资的要求 , 如果公司不予给付 , 劳动者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 , 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 申请劳动仲裁  , 要求公司给付加班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