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享受大学生当兵政策吗( 二 )


4、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
5、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 。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
6、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 。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
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征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入伍
在校大学生当兵政策复原后可以继续回学校学习的 。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
1、妥善安排学业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安排他们参加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 。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 。
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
2、适当减免学费 。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 。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 。
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
3、退役后的复学 。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
扩展资料条件要求:
男兵征集对象:
初中毕业的,年龄为18至20周岁; 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7至21周岁; 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 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7至23周岁; 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 。
女兵征集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至19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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