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无故被辞退 怎么维护自己利益( 二 )


试用期期间无故被辞退 怎么维护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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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告知录用条件
作为用人单位在录用试用期的劳动者,如何避免后续因为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没能到达录用条件而辞退员工无需支付补偿金 。这就需要在录用员工的时候告知具体的录用条件以及岗位等要求 。
那么录用条件可能在哪里体现呢?
首先在招聘广告、然后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说明书或者是员工手册里面都可以去体现录用条件,建议用人单位能够设置这样一个相对比较完善和规范的试用期考核办法办法,那么将录用条件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够客观有效的去评价劳动者到底符不符合录用条件 。
所以对于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一定要及时发现,用心交流并提出改善的建议,签字确认,留下书面证据,最重要的是在试用期之前一定要将岗位的职责描述清晰 。
试用期期间无故被辞退 怎么维护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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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否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而用人单位需要在员工试用期之前告知录用条件以及岗位要求等要求,只有这样才可以维护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 。
试用期辞退要具体看什么情况
公司辞退员工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1. 双方协商一致;
  2. 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列举的6项,其中,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 公司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辞退无过错员工(注: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4. 经济性裁员;
如果公司无上述情形辞退员工,一般属于无故辞退,属于违法 。试用期的误区:试用期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只有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列举的6项情形时,用人单位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 。其中单位用的最多的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但是用人单位不能滥用该项规定:
  1. 用人单位制定的录用条件必须合法、明确、有实操性
  2. 用人单位制定的录用条件必须告知劳动者并由劳动者确认
  3. 【试用期期间无故被辞退 怎么维护自己利益】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