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的解读( 三 )


04合同撤销权与债权人撤销权从概念上看,二者似乎都是撤销权,但是内涵和权利属性、行使规则等均存在很大的差异 。
首先,债权人撤销权是在债务人以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不作为的方式增加自身债务、减少责任财产等情形下,债权人享有的撤销债务人的该等损害债权行为的权利,属于债的保全制度体系下的分支,具有突破合同相对性的典型特征 。而合同撤销权则仅限于合同当事人行使,而且与债权人撤销权属于不同的权利体系 。其次,债权人撤销权限定了明确的法定事由,既包括债务人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消极行为,导致自身责任财产减少;也包括无偿转让财产权益、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等积极行为,导致自身责任财产减少、自身债务增加,并且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后几种积极行为的成立前提还需要债务人的相对人为非善意,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的恶意 。另外,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场合下,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已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偿还债务的,如果存在不合理的低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其他债权人也享有撤销权 。最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而合同撤销权除了诉讼外,还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行使 。
05结 语【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的解读】虽然“合同消灭”这一概念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严谨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合同解除诉讼、合同无效诉讼还是合同撤销诉讼,很多都是基于当事人要求“合同消灭”的诉讼目的引发 。而且,实践中也存在很多“合同消灭”的请求权竞合的现象,比如债务人与相对方恶意串通,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情形下,同时也具备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可能,因此就存在债权人撤销权与合同解除权的请求权竞合 。因此,只有对“合同消灭”的请求权基础及相应的权利行使规则、法律效果、责任承担等进行梳理和分析,才有可能根据不同的案件事实选择合适的请求权,进而获得最理想的诉讼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