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收、秋收期间 , 农业、电力、公安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 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
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消防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 结合本省实际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 依法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由本级公安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 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
(一)督促各部门、单位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规划和工作任务;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 分析本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 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根据当地财力状况 , 保障消防专项经费 , 并随着经济发展 , 逐年加大消防资金投入 , 使消防工作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并与其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同步实施 。第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
(一)在公安机关的领导下 ,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规划、计划和工作目标;
(二)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 , 并督促限期消除火灾隐患;
(三)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 , 对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进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竣工验收;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 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
(五)对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组织和指挥火灾的扑救工作 , 迅速扑灭火灾 , 减少火灾损失;
(七)调查火灾原因 , 督促处理火灾事故;
(八)掌握火灾情况 , 进行火灾统计;
(九)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十)依法对消防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
(一)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 组织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
(二)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规划和工作制度;
(三)定期分析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 协调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 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 按照国家规范和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 , 督促所属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五)督促本行业所属产消防安全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 搞好本行业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
(六)指导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组织交流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七)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 , 除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外 , 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内容;
(三)组织新工人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组织扑救发生在本单位的水灾 , 保护火灾现场 ,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火灾调查 , 处理火灾事故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 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 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 , 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 对玩忽职守 ,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 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 , 给予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19消防日是几月几号
- 自动消防水炮有哪些性能特点
- 消防泡沫液分几种?
- 消防器材柜和消防器材架的区别和作用是什么
- 消防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要求有哪些?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司法解释 计算机软件条例是哪些
-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指的是什么
- 北戴河在哪
- 利达消防主机密码修改后忘记怎么办
- 消防电磁阀起什么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