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民风民俗闽南民风民俗体现在衣食住行上的具体如下:
1、衣:
友人或友人亲属丧事,不能穿红的、花的或色彩艳丽的衣裳 。
忌把衣服穿在身上缝补 。
忌衣服晾干后未摆好就直接穿着 。
忌反穿衣 。
养蚕时,称“仙”不称“只” 。
2、食:
到渔人之家作客,吃饭时则忌将盘中鱼翻过来 。
忌祝寿时用筷子夹断线面 。
过年过节蒸糕、发馃时,忌讳孩子或其他人在灶旁指指点点,大声说话或猜测“发”与“不发” 。
孕妇忌吃姜、吃蟹、吃兔 。
忌将筷子插在饭碗中 。
小孩子在吃饭时或开饭前忌以筷子敲碗 。
3、住:
睡前忌不洗脸 。
盖厝禁忌:“宫前祠堂后” 。
镜子不宜正对着床 。
睡床不宜摆放在顶柜、横梁或灯饰之下 。
4、行:
出门时有鸟粪不偏不倚落在头上,那实在是非常倒霉的事 。若遭此不幸,必须赶快改运消灾:吃一碗猪脚线面 。
外出赏月,小孩子忌用手指月亮,以免耳朵晚上被割 。
5、送礼:
忌以手巾、扇子、剪刀、雨伞赠人 。
泉州话“巾”和“根”同音,俗话有“送巾现断根”之说,丧事完毕后都要送手巾给吊丧者,用意在于让吊丧者与死者“断绝”往来 。因此如平时赠人手巾,也是要令人不禁想起不吉利的丧事或断交 之意 。
扇子则只在夏季扇凉,一到深秋就弃之不用 。泉州话“扇”和“见”偕音,俗话有“送扇,无相见”,所以“扇”禁忌作为礼物的 。
剪刀,总是让人想起“一刀两断”、“一剪两断”,在赠予者与受赠者之间不但有断交 之意,更是不能作为礼物 。
北方有的地方因“钟”、“终”同音,禁忌送钟 。泉州人却反而没有此忌 。过去人家结婚时,,还往往把别人送的时钟摆在相当显眼的地方。
除外;雨伞也是不宜作为 礼物的 。泉州话“伞”、“散”同音 。
扩展资料:
闽南(Hokkien),闽南即指福建的南部,从地域和文化等多方面来说,闽南包括厦门、漳 州、泉 州、龙岩地区新罗绝大部分和福建 漳平、福建 大田和尤溪的部分地区 。北接福州莆田,南与广东潮汕地区相连,西与原汀州府界交界 。
在1949年前,闽南人凭借吃苦耐劳的精神在东南亚(如:马来西亚、菲律宾)大量创业,涌现了一批的富豪 。如今近千万闽南华侨、华人在外,闽南成为侨乡地区之一 。
闽南地区民营经济较为发达,民营工业发展尤为突出,人民生活十分富裕,涌现出恒安、达利、安踏、金龙客车等一大批知名企业 。
参考资料:闽南_百度百科
闽南的风俗 闽南有什么风俗1、普渡,普渡从农历七月初一开始至农历七月三十期间,每个村落都有特定的属于自己的“普渡”日,镇上村民过这个节日比较热闹,不亚于过春节,一般人家都要事先备好鸡鸭鱼肉等各种吃喝,摆上供桌,举行祭祖仪式,过后再宴请亲朋好友,吃喝一番 。
2、嫁妆,闽南人在婚嫁中的嫁妆品种繁多,丰富多彩,其中有吃的,有穿的,也有日常用的,也有祭拜祖先与神明的供品,这些嫁妆都有其特殊的寓意 。在吃的嫁妆礼品中,礼数最重当数“轿前猪脚”,要前后两腿,重量十至二十斤,以显示礼品份量 。
【闽南风俗】 3、尾牙,尾牙是商家一年活动的“尾声”,也是普通百姓春节活动的“先声”,在闽南及台湾盛行 。每年月的初一、十五或者初二、十六,是闽南,台湾商人祭拜神明的日子,称为“做牙” 。二月二日为最初的做牙,叫做“头牙”;十二月十六日的做牙是最后一个做牙,所以叫“尾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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