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忌并非起于爱情 妒忌的意思( 三 )


古人已看到了经济地位对妒妇形成的极大影响 。当妻子的娘家门第高,妻子在夫家的地位也会提高,甚至可以凭此约束丈夫的行为 。当妻子妒性大发时,有可能"犯其忌制,赴汤蹈火,瞋目攘袂,或弃产而焚家,或投儿而害婿",实在是于家不睦,"妒妇乱家也" 。

妒忌并非起于爱情 妒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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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嫉妒,非女子本色"嫉妒"二字都从女字,古人认为嫉妒是女人的专属,比如清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邵女评》称"女子狡妒,其天然也" 。似乎女子的嫉妒是天性使然,非也 。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指出,在人类处于早期的群居状态时,男性嫉妒的程度远远超过女性 。而导致后来阴阳倒置的因素,不是天性发生改变,而是社会条件的改变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的增长,男性的社会地位提高 , 女性地位随之下降,父权社会取代了母权制 。
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处于弱势的女性多遭到不公正的对待,她们正常的要求与合理的反抗往往会给她们带来"妒妇"的罪名,此其一;被社会制度拒绝的女性无法在经济上自立自足 , 而男子又喜新厌旧,广置妾媵 , 妻妾也不得不实施必要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地位,如此,又被扣上"妒妇"的恶名,此其二 。如此种种 , 为之奈何?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以"妒"为女子恶德,"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妒忌,故七出之状标其首焉" 。"七出"之中,妒忌 , 是古人休妻的一大理由 。
于公,各朝各代的统治阶级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治妒"策略,或教化,或惩戒;于私,文人墨客在文学作品中 , 极尽丑化之能事,尽力刻画妒妇凶悍、残忍的一面,给妒妇们一个或受罚或改过的结局 。无论哪一种情形 , 其目的都是使广大的女性承认男尊女卑的社会格局,从而维护男权社会 。
然而,世人只知对妒妇唾弃,却不知,也不想,或装作不知,妒妇们何以如此作为?鲁迅先生在《关于女人》一文中曾这样写道:"其实那不是女人的罪状 , 正是她们的可怜 。这社会制度把她们挤成了各式各样的奴隶,还要把种种罪名加在她们头上 。"鲁迅先生的论断用来阐释妒妇现象再合适不过了 。
妒忌并非起于爱情 妒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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妒 , 并非女性本色,不过是被现实所激而生 。当女性不能从事生产之事,她们的生存价值被社会漠视,其必会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抗争 。故妒妇们表面上是为争宠,实则是恐惧生存保障的失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