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再来说说罗永浩,这一次,我还是挺他

【罗永浩|再来说说罗永浩,这一次,我还是挺他】
罗永浩|再来说说罗永浩,这一次,我还是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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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 , 罗永浩有一次成为被执行人 , 触及限高 。 起因是一家投资机构利用罗永浩签的无限连带责任对赌协议 。 从罗永浩的描述看 , 这家投资机构“落井下石” , “贪得无厌” , “非常垃圾” 。 当然这几个带引号的词不是罗永浩原话 , 而是我的理解 。
这家投资机构是在锤子科技面临新一轮融资时 , 逼迫罗永浩就上一轮融资补签对赌协议 , 这就太不应该了!这不是典型的“货到地头死”的流氓奸商思维吗?这可以说是严重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 。 作为一家投资机构 , 应该是和创业者站在一起 , 共同推进项目 , 而不是“出了钱就是爷” , 在创投合作过程中 , 应该是风雨与共、风险共担 , 绝不应该是资方稳赚 , 风险由创业者独扛 。

之所以说这家投资机构垃圾 , 不仅仅是其下作地逼迫罗永浩签署“卖身契” , 更主要的是在罗永浩已经通过直播带货积极还债 , 并且已经还了不少债务的情况下 , 还下作地去法院起诉 , 难怪罗永浩用说最后一个还它 , 换了我 , 也一定会这样做 。 宁欠阎王债 , 不差小鬼钱 , 创业过程中融资必不可少 , 可创业者在融资时 , 千万要擦亮眼睛 , 不要病急乱投医 , 对于投资方 , 也要“尽调” 。

对于像罗永浩遇到的这个投资机构 , 千万要避开 , 因为这就是吃相非常难看的“小鬼” , 一旦被这个鬼缠上 , 注定没有好日子过 。 既然是风投 , 就应该具备承担投资风险的意愿和能力 。 你选择一个创业项目 , 是看好这个项目的未来 , 既然如此 , 就应该信任这个团队 , 就应该与之风险共担 , 风雨与共 。 成了你吃肉 , 人家亏得只剩下骨头了 , 还得给你吃肉 , 实在没肉吃 , 你就要吃骨髓 , 凭什么?

我还有一个坚持的观点 , 就是融资的最高境界是不要融资 。 作为创业者 , 在打造创业项目时 , 要时刻谨记项目造血 , 一定要设法从市场拿钱 , 决不能靠融资推动项目 。 一旦陷入融资推动怪圈 , 就极有可能落入资本陷阱 , 从而走上不归路 。 现在的创业者 , 也和十年前、二十年前不同 , 你们不能还像以前那样用资本这套随便套个驴来拉磨 , 拉得好了 , 你们自己得利 , 拉得不好 , 你们就杀驴吃驴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