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了!2021年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征意见( 三 )

4. 北京市医保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京医保发〔2019〕31号)

5. 北京市医保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9〕14号)

6.北京市医保局《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3号)

《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文件要求 , 结合本市城乡居民医保运行情况 , 为建立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动态增长机制 , 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我局与市财政局、拟联合印发《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 对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待遇政策进行了调整 。

一、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为: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从4480元提高到4600元 , 其中个人缴费从300元提高到340元 , 财政补助从4180元提高到4260元;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由1910元提高到1970元 , 其中个人缴费从300元提高到325元 , 财政补助从1610元提高到16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由2670元调整为2790 元 , 其中个人缴费从520元提高到580元 , 财政补助从2150元提高到2210元 。

二、为优化门诊待遇结构 , 强化门诊共济保障 , 将门诊基金支出向慢性病和长期用药负担重患者倾斜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 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200元 。 门急诊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000元提高到4500元 。

编辑 赵天晨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提高了!2021年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