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为名 母亲节送礼保障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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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将至,身为子女都想为妈妈送上一份母亲节礼物。而今,在保险知识逐渐普及下,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高,重疾险也成为女性健康保障的标配。

保险专家表示,随着现代女性生活和工作压力的增加,罹患疾病的风险也显著上升。而目前,银保监会也明确加强了对于重疾险的监管,让“保险姓保”不再只是一句口号。一份合适的重疾险不仅是给母亲的礼物,甚至是给整个家庭的礼物。



女性患病风险更高

 

数据显示,女性得病的几率要远远高于男性。尤其是身为母亲的女性承担着工作和生活上的多重压力,70%以上已婚女性都有不同程度的妇科病。很多女性的身体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每况愈下。26至45岁的妈妈要警惕乳腺和甲状腺问题高发,由于女性雌激素和孕激素参与甲状腺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体内雌激素水平越高,越有助于甲状腺疾病的发生。调查显示,每10位准妈妈就可能有1个受到甲状腺疾病的侵扰。46岁以上的妈妈患病比率随着年龄增长快速上升,要警惕宫颈、乳腺、卵巢恶性肿瘤等女性重疾病变外,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后遗症等也是较为频发的轻症疾病。因此,女性健康险购买要趁早,重大疾病保险是不错的选择。

  

目前,各家寿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定义,都是遵照2007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来执行的,该《规范》界定了25种常见重疾,并明确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也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为6种重大疾病保险应当包含的疾病,其余则是由保险公司依据重疾定义规范自由配置。



银保监

向重疾险条款开刀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近日银保监会一纸《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向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对重疾险做出了更明确的规范。

根据《通知》第9条:条款释义不符合消费者理解,比如“癌症释义中未包括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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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无法理解“既然原位癌是癌症,那凭啥重疾险不把它当作重疾赔?”

这次条款单独提到这个问题,意图很明显:保险合同既然是给消费者看的,那就要符合他们的认知和理解,不能指着大象对大家说,其实这是一匹鹿。

但重疾险癌症定义可是由“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修订,明确规定原位癌不属于重大疾病,在周到君看来举原位癌这个例子,透露的含义是:重疾险疾病条款要清晰,既然原位癌不属于重疾,那就得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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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第18条明确指出:重疾险对甲状腺恶性肿瘤设置低保额,变相缩小赔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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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知道甲状腺癌是个高发癌症,保险公司也不例外,为了减少赔付的损失,某些保险公司就干出了“将甲状腺癌单独处理”的勾当。

保险公司也无奈,甲状腺癌虽然高发、但其治愈率达到90%多,而且治疗费用也不高,一般也就10万左右,却要以重疾的标准赔付。但无论如何,既然甲状腺癌是重疾险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那么它按照重疾标准赔付是合情且合理的,所以这可不能怨消费者,一切还是得依合同办事。

另外,第22条指出:确诊疾病后,需要生存一定期限方可获得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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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指示的意思就是:确诊了疾病后,要想获得赔付,还得活一段时间,如果没有活到约定的时间,那么很有可能是拿不到赔偿。

在很早之前的重疾险责任定义中,有一个28天生存期的限制,活过28天后才能理赔,如此反人道的规则肯定是早被摒弃了。不过之前某*尊保产品就犯过类似错误,还好已改过自新。



已购

保单不受影响

据业内一位精算师指出,已经买的保单不会受影响,产品不会大规模停售,准备入手的产品也不用担心会出问题。

早在《通知》未下发之前,坊间就有传闻,传言文件下发后人身险会面临又一次重大调整,将有一大批产品停售,不少人对此忧心忡忡,担心公司再度面临“无产品可卖”的窘境。

从《通知》上看,这次核查力度不可谓不大,但由于之前大多规定都已出现,而保险公司产品更新很快,所以大多新产品基本不受影响。

该精算师同时表示:大概只有销售期超过3年内的“老产品”(此观点仅供参考)会面临比较多的问题,要大幅修改,而保险公司的主流产品不会有太大影响,更不会出现大面积产品停售的问题。



根据个人需求合理配置

借用狄更斯的一句名言: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对于当今的保险消费者,我们应该庆幸监管机构能够对保险市场中的乱象出重拳整治,以维护广大保民的权益。

而消费者选择时可以依据个人需求比照保险条款中的疾病保障责任,合理配置适合自己的保障项目。以珠江人寿推出的“珠江康护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例,其最明显特点是保103种重疾,51种轻疾,形成了对人体从头到脚的全方位保障,而且重疾加轻疾最多赔4次,轻症可豁免后期保险,保障期至终身,是一款缴费灵活、多重赔付、保障全面的综合保障计划,能为被保险人抵御因重大疾病所带来的家庭财务风险。

  

例如朱晓萌今年28周岁初为人母,希望能有一份高额的健康保障,以预防重疾风险带来家庭和孩子的经济压力。她选择投保了珠江康护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选择20年交费,30万基本保额,年交保费7,683元。假设投保第3年,31周岁的朱晓萌因意外烧伤,导致全身较小面积Ⅲ度烧伤;投保第18年,46周岁的朱晓萌又在组织例行身体健康检查时,经医生诊断发现了乳腺恶性肿瘤。上述朱晓萌在投保的18年里,经历了1次轻疾和1次重疾,她一共获得赔付保险金为39万元。而由于朱晓萌31岁那次意外烧伤患轻症,可以享受豁免保险费,因而她从受伤第二年开始就免交保费了,故这份保单她仅交了23,049元的保费(注:如因同一原因患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症,只赔付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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