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鱼“吃”秧苗引纠纷 成功调解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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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鱼“吃”秧苗引纠纷 成功调解获赔偿!

稻田养鱼本可增加效益,可是,在眉山市东坡区金花乡红陵村4组的稻田里,却出现鱼“吃”秧苗引发的纠纷,好在乡、村、组干部及时调解,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5月31日,小编来到东坡区金花乡红陵村4组,只见与鱼池蓄水部分相连的几块稻田,损坏的秧苗依然缺叶少片,站在几天前洪水退出的田坎上,红陵村村主任王庆介绍说:“这都是翻池的鱼儿惹的祸。”据悉,这块水位最低池子蓄水养鱼、上游两边种有水稻的地方统称为张巴沟水库,总计库容面积约16亩,其中12亩划分到农户,规定每年只能种一季水稻,在秋季水稻收割之后,连同水库最低位置的4亩水面,全部蓄扎上深水,以便第二年大春生产用水开始,解决下游100余亩水稻的灌溉,每年栽秧前后库水就基本放完,农户即可在露出水面的田里种一季水稻。

据王庆介绍,对于库内水位最低的那4亩水面,20年前就已承包给村民曾志明管理,他大多数年份也都用来种植水稻,近几年才开始养殖以饲草为主的草鱼,平时除投喂少量商品饵料,几乎每天是几大背兜草料的投喂,从秋季投放到第二年栽秧前后捕捞,养鱼经济收益还算不错。

今年曾志明原打算推迟到农历端午节前后,才把鱼儿捕捞上市。不料5月21日的一场暴雨,造成池内水位陡增,洪水漫过鱼池,淹没了附近刚栽上的秧苗,正好为游进去的草鱼提供了“美餐”。

随着洪水的逐渐消退,组里的林向文、朱清贵、黄利安等4户村民一看,不好,大家共有约3亩田的秧苗不同程度地被草鱼咬吃掉了。于是,几户村民气冲冲去找曾志明赔偿,而曾志明赔付的口气却很低,经村、组干部调解也没整好,“官司”就进一步打到乡司法调委会。金花乡调委会负责人周俊如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王春召集村、组干部一道,先是深入到受损秧苗现场查看测算,根据不同面积的损失情况,提出公正合理的处理意见,要求损害方对秧苗损失较重的1.1亩水稻,按每亩500斤黄谷的产量折价赔偿,另外对损失较轻的1.9亩秧苗给予适当的肥料钱补偿,赶紧施肥救苗,挽回损失来得及。对此,双方表示接受调解,白纸黑字达成协议,从而成功化解了这起鱼“吃”秧苗的生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