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卖女救子被指重男轻女 到底是感人还是恨?( 九 )

新京报:消息发出后有人愿意“收养”女儿吗?

梁育佳:照片发到网上后有一个广州的家庭联系我,说他家一直想要一个女儿,也愿意给我们一些帮助。我说如果女儿多了一个爸爸妈妈,对她也是好的,我也会经常去看她。

但现在想起来有些后悔。我怕女儿长大了,懂事儿了,会怨恨我。

律师说法

律师:应制止违法行为删除“转让”信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表示,“送养孩子是一项涉及对未成年人抚养、教育和保护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民事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我国《收养法》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亲生父母可以依法送养子女,但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