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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发[ 2016] 37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32号)精神,为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维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的决策部署,按照“确权、赋能、搞活”三步走的总体思路,围绕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重点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大力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的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