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揭秘网络违法软文广告地下产业链( 八 )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然而从目前情况看,一些新闻资讯网站并未真正落实相关规定。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认为,网络媒体要提高甄别真假信息的能力,对于被投诉和曝光的案例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同时,通过技术手段提高稿件过滤效率。重庆大学新闻学院院长董天策认为,传统敏感词屏蔽的模式较为单一,存在漏洞。可以通过数据积累和学习能力的迭代升级,建立多维度的稿件筛选机制。

来源: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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