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晋中市政协原副主席秦太明等4人被处分( 六 )

  经查,张秉善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供个人使用;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犯行贿罪。

  张秉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目无法纪,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受贿罪、行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秉善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