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闹革命」(19)

前段时间吴晓波老师写过关于拼多多的一篇文章,他说任何商业模式的可行性都建立在两个「基本尊重」的前提之下,一个是对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尊重,另一个是对消费者的尊重。后一个尊重既包括品质和价格相符、承诺服务的兑现,也包括产品本身的合法性。

吴晓波老师提到的这「两个尊重」我很认同,虽然世界上很多时候不只有黑白,也有灰色,但是有些问题依旧应该黑白分明地看待。

其实我的一些朋友之所以「包容」拼多多上的山寨和品牌擦边球产品,是因为大家觉得它让一些低收入人群受益、进而为他们创造了公平,但大家没看到的是这同时带来了对另一个群体的不公平。那些投入成本去做研发、立品牌的企业背后,都有自己的员工,这些员工也是中国社会的组成部分,山寨产品损害了他们努力工作所创造的价值。如果对一部分人的公平却是对另一部分人的掠夺,这不成了「阶级斗争」那种过时的论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