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确权”?今年起,农村房屋将按“新规”处理,3类人将受益( 二 )


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显示 , 主要有以下4类无法被确权:一是农村简易房、圈舍、农具房等临时性建筑物;二是乱占耕地建房 , 违反生态保护红线建房 , 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三是因分家析产、权属不清等原因 , 造成宅基地存在争议 , 并且目前尚未解决的不能确权 。 四是因年久失修而导致房屋倒塌的宅基地 。 根据经验来看 , 对于无法确权的宅基地 , 会被集体收回 , 然后再次在集体组织内部重新分配和流转 。

停止“确权”?今年起,农村房屋将按“新规”处理,3类人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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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3点以外 , 未来宅基地的使用权或将逐步放宽
农村房子是农民劳作一生的积累 , 不仅是遮风避雨的住所 , 也是安身立命的本钱 。 因此 , 长期以来 , 为了保护耕地红线 , 保障农民利益 , 国家一直严格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等行为 。 但是 , 由于宅基地的使用权被严格限制 , 所以城市的资金、资源也就很难流入农村 , 再加上最近这些年农村年轻人口大量涌入大城市 , 无形中也降低了农村的活力和吸引力 。
目前 , 国家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 前段时间 , 农业农村部发布文件明确表示: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 , 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 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 。 这一政策“新动向” , 从某种程度上来看 , 意味着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开始逐步放宽 , 此举可以为各类人才返乡创造有利的生活、生产条件 , 吸引资金、人才、资源等流入农村 , 从而推动农村、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
当然 , 国家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放宽是有限度的 。 新规明确要求 , 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 , 只能签订租赁合同 , 时间最长20年 , 合同到期后 , 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与此同时 , 国家也明确规定: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 , 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 。 最后 , 农业农村部还表示 , 接下来还将对关于继承祖宅的乡贤回乡翻建新建房屋和在农村无房的乡贤回乡“积分建房”问题 , 进行深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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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新规”下 , 3类人有福了
第一类是继承老家房子的城镇子女 。 新规下 , 城镇子女继承农村房屋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保护 , 这自然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 退一步来说 , 即使已经没有居住老家房子的需求 , 通过出售或者出租房子的方式 , 也可以获得一笔不错的收入 。 当然 , 如果老家房子有拆迁的计划 , 将来还可以分到一笔不错的补偿款 。
第二类是农村村民 。 通过宅基地确权登记 , 可以明确宅基地的权属 , 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而引发的各种纠纷 , 而且在面临征地、拆迁的时候 , 还可以领到国家给予的补偿和补贴 , 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民利益 。 此外 , 放宽宅基地的使用权 , 允许人才、资金、投资等回流农村 , 有利于将先进技术、生产方式、经营理念等引入农村 , 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 。 当然 , 盘活闲置的宅基地 , 将闲置的农村住宅用于出租 , 对于农民来说 , 也多了一笔财产性收入 。

停止“确权”?今年起,农村房屋将按“新规”处理,3类人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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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是返乡的创业人员 。 最近这些年 , 面对越来越高的房价 , 不少在大城市里打拼、生活多年的年轻人都有返回农村创业的打算 , 不少城镇居民、工商资本也希望能够去农村创业和投资 , 但由于宅基地使用权一直被严格限制 , 所以发展空间十分有限 。 如今 , 国家逐步放宽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 而且还加大了对发展乡村产业的支持力度 , 此举不仅解决了返乡人员的居住问题 , 同时也解决了不少经营类问题 , 无疑为返乡创业人才提供了更有利的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