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区域公用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关键是什么?( 二 )


经营者组织有三个重要标志
第一 , 经营者是组织的主人 。
谁的事情谁做主 , 经营者必须是这个组织的主人 。 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把这个组织称为经营者组织的原因 。
国外经营者组织成员在组织中的地位和角色上既是“员工” , 也是“主人”或者股东 。
经营者组织采用公司管理模式 , 重大决策由成员投票决定 , 在日常经营管理上 , 聘请专业团队负责 。
经营者组织三个标志性要素:
第一 , 经营者是组织的主人 。
第二 , 管理和经营以成员利益为核心 , 经营者组织与成员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
第三 , 把经营者个体做不好做不了的事情 , 全部统一承担起来 , 不可以挑挑拣拣 。
第二 , 管理和经营以成员利益为核心 , 经营者组织与成员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
经营者组织的宗旨、目标和职能 , 只有一个 , 追求成员利益 , 职能是经营 。 这与国内协会组织仅限于管理的宗旨职能形成鲜明反差 。 同时 , 经营者组织与成员的利益是否捆绑在一起 , 这是真假经营者组织的试金石 。
以美国新奇士为例 , 卖40磅一箱的柑橘 , 2006年美国售价为9.94美元 。 其中果农可获得2美元 , 占20.1%;采摘、运输成本约1.15美元 , 占11.6%;分选包装厂获得4美元 , 占40.2%;新奇士公司扣除0.75美元 , 占7.5%(用于支付300名雇员工资、广告费等) , 剩下的约20.5%则是盈余 。 按照“多劳多得”原则 , 按照农民与合作社的交易量 , 盈余将全部分配给果农 。
第三 , 产业化经营 , 一个标准、一个品牌、一个销售出口打市场 。
还以美国“新奇士果农公司”为例 , 它实行“三统一” 。
美国新奇士果农公司“三统一”:统一产业化经营;统一品牌;统一销售

「临猗区域公用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关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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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产业化经营
打通种养、加工、销售等产业链 , 完善包装、仓储、运输等产业配套 , 用严格统一的标准 , 实行产业化经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 , 在多个产业链上提升产品附加值 。
统一品牌 , 一个品牌打市场
经营者组织创建“Sunkist”商标 , 一个品牌打市场 , 在53个国家和地区年销售额达11亿美元 , 品牌市值超过70亿美元 。
统一销售
以团体的力量进入市场 , 统一品牌和价格 , 对外形成强有力的议价能力 , 对内避免成员内部竞争 , 调节供求平衡 。 这当中信息化管理是不可缺位的 , 避免生产与市场信息不对称 。 及时调节价格 , 应对市场波动 , 并指导下一年度生产 。
发现经营者组织 , 补上缺失的这个关键一环 , 是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工作的重大突破 。 建立经营者组织 , 区域公用品牌才有大未来!
二、经营者组织:区域公用品牌工作的核心抓手
继往开来 , 中国农产品区域品牌创建与发展到了一个关键节点 , 即必须抓紧创建经营者组织 , 补上长期以来缺失的关键一环 , 让经营者组织成为区域公用品牌工作的核心抓手 。
经营者组织符合国家规定 , 应该大力支持
创建经营者组织的意义是 , 最大限度地把区域内从事该产业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分散的农民组织到一起 , 形成一个利益攸关、荣辱与共的紧密型的、拥有独立经营权的市场经营主体 。 彻底解决顶层设计不落地 , 经营者与品牌成果两张皮、经营者没有被带入和享受产业化成果以及监守自盗问题 。

「临猗区域公用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关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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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组织不一定叫协会 , 可以叫联盟、联合体和合作社 , 也可以是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销售公司等 , 都可以 。
经营者组织不一定叫协会 , 可以叫联盟、联合体和合作社 , 也可以是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销售公司等 , 都可以 。
农业农村部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经营主体的认定 , 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团法人(协会、学会)和事业法人(技术推广站、产业办公室) , 也没有固定一种形式 。 同时也说明 , 经营者组织完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
政府要回归本位 , 通过经营者组织落实顶层设计
政府要回归本位 , 回归到支持、倡导、监督和扶持这个角色上来 , 不再越俎代庖 。 通过经营者组织这个核心抓手 , 把经营者摆在经营主体的位置上 , 经营的事让他们自己做主 , 让经营者组织体现经营者意志 , 让顶层设计通过经营者的经营落地 。
政府要回归本位 , 回归到支持、倡导、监督和扶持这个角色上来 。 政府要支持、鼓励产区里的经营者组建经营者自己的组织 , 把缺失的一环补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