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的起草审查要点( 四 )


4.股权动态调整与不以持股分红 。
应当根据需要约定是否采用股权动态调整 , 以及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
实务中 , 用以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可能存在价值难以评估 , 或者其对公司的价值不宜完全按评估价值计算 , 还应考虑研发周期、产品化风险等因素 , 此种情形以专利权出资为典型 。 为平衡股东之间的利益和风险 , 可以考虑股权比例动态调整 , 以及不按持股比例分红的方式处理 。